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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是为了帮助经济比较困难的在校研究生遇到意外困难时,给予的一次性补助。
一.申请条件
研究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因患严重疾病,治疗及恢复期间需要调养,家庭经济难以负担者;
(二)遇突发性事件,使经济来源受到很大影响,给学习和生活带来较大困难者;
(三)意外伤亡者;
(四)非研究生本人责任意外造成个人财产严重损失者。
平时铺张浪费、抽烟、酿酒,或者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受到处分的学生,不能享受困难补助。
二.申请办法
研究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须填写《广东药学院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交所在院(系、部、所)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报学院领导审批。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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