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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广东药学院艾维卡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广东药学院艾维卡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年级研究生:

我校与德国艾维卡公司共同设立了广东药学院艾维卡研究生奖(助)学金,其中助学金每年资助4名在校研究生,每人资助1000元(一次性)。现将今年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定条件: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家庭经济确实比较困难或家庭负担较重;

  (二) 本人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无吸烟等不良习惯,个人无高档消费品;

  (三) 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学习成绩优良或科研成绩显著;
    (四)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
    (五)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助学金:
    
(一) 在校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 一门以上必修课程不及格或两门以上选修课不及格者; 
    
(三) 学年内受全校通报批评一次,且有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四) 虽未受过处分,但一贯表现不良,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 休学半年以上(含半年)者。
四、  评定程序
    
(一) 助学金的评定,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各院系配合做好综合测评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研究生处网页,下载表格,填写申请表并于1210号前上交研究生处;
    
(三) 进行民主评议,并根据评定条件评定,将初评结果报研究生处审核;
    
(四) 研究生处审核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将评定结果公示。
五、享受助学金的同学,若在校期间发生严重违纪现象,受到学校处分者,将停发或追回已发助学金。

 


   
附件:   
    1
. 广东药学院艾维卡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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