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教育审计规范日前正式印发
为了建立健全广东省教育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规避或降低审计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教育厅制定和修订了《广东省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办法》等16个教育审计工作规范,现已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并定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6个教育审计工作规范包括:《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广东省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审计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计算机审计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经济效益审计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审计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合同审计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专项审计调查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后续审计办法》、《广东省教育系统审计结果运用暂行规定》、《广东省教育系统审计结果公告暂行规定》、《广东省教育系统兼职审计人员管理办法》。